近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发布行政处罚信息,涉及新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华资管”)和华安财保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安资管”)两家保险资管公司,以及中国人民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人保寿险”)。据公告,新华资管和华安资管分别被罚款451万元和556万元,而人保寿险因多项违规行为被罚款561万元。
据了解,新华资管被罚的原因主要涉及其在另类投资业务中的违规行为,包括投资不符合规定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向地方政府提供违规融资等。此外,该公司还存在投后管理不到位、向不动产项目提供无担保债权融资等问题。针对这些违规行为,监管部门对新华资管及相关责任人进行了罚款和警告。
另一方面,华安资管也被指在保险资金运用、高管人员兼职、财务数据真实性等方面存在违规行为。其中,编制提供虚假报表和财务数据不真实等问题尤为严重。因此,监管部门对华安资管及相关责任人进行了罚款和警告,总罚款金额达556万元。
此外,人保寿险也未能幸免。该公司因变相销售已停售保险产品、团单加保未确认应收保费等八项违规行为被罚款561万元。监管部门对该公司及相关责任人进行了罚款和警告。
综合上述三家保险机构及18名涉事责任人的罚款金额,总计达到1568万元。从违规事由来看,另类投资业务、数据真实性等问题成为监管部门重点关注的领域。
对此,中国保险学会法律专业委员会委员、中国人民大学法律硕士兼职导师、兰台律师事务所高级顾问王德明律师表示,近年来保险机构的主要风险形成往往与资产端有关,特别是大股东和实际控制人的违规投资行为。他强调,在监管趋严的背景下,保险机构应更加注重合规经营,加强风险管控能力,以避免风险不断产生和聚集。
据《中国保险资产管理业发展报告(2023)》数据显示,保险资金在另类业务上的投资规模仍然较大,其中集合资金信托计划和债权投资计划是主要的投资品种。然而,这些领域的违规问题也备受关注。
对于新华资管而言,其被罚主要集中在信托计划领域。业内人士表示,信托计划作为保险资金的重要投资渠道之一,其合规性对保险机构的风险管理至关重要。因此,监管部门对新华资管的处罚是对其违规行为的有力警示。
同样,华安资管在债权投资计划等另类业务中也存在违规行为。业内人士指出,债权投资计划是保险资金配置的重要工具之一,其投资期限较长,与保险资金的特性相匹配。然而,华安资管的违规行为暴露出保险机构在另类业务投资中的风险和问题。
对于人保寿险而言,其违规行为涉及销售、财务等多个方面。监管部门对其的处罚是对其内部管理问题的严厉打击,也是对整个保险行业的警示。
综上所述,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对新华资管、华安资管和人保寿险的处罚是对保险行业违规行为的有力打击。这也提醒了保险机构在经营过程中要更加注重合规性和风险管理,以避免类似问题的再次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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